佳力图(603912) -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规定 - 提名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4] - 因独立董事辞任等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规则 - 提名委员会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原则上应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提名委员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委员连续2次缺席会议,视为不能适当履行职责,董事会可撤销其资格[14] 会议记录与决议 -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委员需签字确认[15] - 提名委员会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 保密与档案 - 提名委员会委员等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6] - 提名委员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保存10年[16] 工作细则 - 提名委员会会议召开程序等须遵循相关规定[16] - 工作细则所用词语释义与《公司章程》相同[18] - 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规定执行[19] - 工作细则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相关规定执行[19]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 - 时间为2025年11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