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设计(603017)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中衡设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公司在境内、外市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品种时,在境外市场披露的信息,应 当同时在境内市场披露。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能保证披露的信息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的,应当在公告中作出声明并说明理由。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 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 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六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