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应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相关人员、股东、收购人等[3] 披露原则与渠道 - 信息披露应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泄露[6]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条件媒体发布[7] 披露文件与报告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12]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有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14]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4]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4] 报告审计与审议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 业绩预告与快报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20]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在此期间披露业绩快报[20] 特殊情况说明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专项说明[21] 重大事件披露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23]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25] 披露义务履行时点 -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在董事会决议等时点履行[26] 人员职责 - 董事应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件[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32] 文件保存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4] 报告时间预约 - 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财务部拟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报董事会同意后与证券交易所预约[36] 信息流程 - 公司应明确重大信息报告、流转、审核、披露流程,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38] - 未公开信息自重大事件最先发生时点启动内部流转、审核及披露流程[40]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应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进行登记或签保密协议[47] 财务信息控制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防止信息泄漏[49] 责任承担 - 公司董事、高管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部分人员承担主要责任[51] 违规处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应赔偿,公司内部人员违规会受处分[53] - 公司外部机构和人员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公司有权通过诉讼追究责任[53]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应组织检查并采取更正措施[53] 制度生效与修订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需经董事会批准[55]
寒武纪(68825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