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30070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成员调为8名,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2] - 统一将“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3] - 删除“监事会”和“监事”,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 - 修订需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5] 治理制度调整 - 修订、制定、废止部分治理制度,涉及34项[6][7] - 8项制度及废止2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 - 3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7] - 其余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7] 会议情况 - 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议案[2] - 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结果为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