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30070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五天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职责与工作 - 选举新董和聘新高管前一至两月提建议材料[8] - 负责拟定选标和程序,进行遴选审核提建议[2] 表决方式 - 可现场或非现场通讯表决,交流视作出席[11] - 有举手表决等方式,委员一人一票[11] 细则实施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其解释修订[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