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30070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聚灿光电聚灿光电(SZ:300708)2025-11-10 19:4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五天书面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所作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1] - 高管薪酬方案直接报董事会批准[11] - 长期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12]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1]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0]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