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30070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 金、股权及实物、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类型和审批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设立全资子公司除外); (二)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 项目; (二) 对外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