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30001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5] - 董事会成员中应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8] - 辞职或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9][10]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4]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17] - 战略委员会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任委员[17]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任召集人[17]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视频、电话[24]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保障知情权,通报运营、提供资料、配合考察[23] - 及时发会议通知,按规定提供资料[23]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3]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费用公司承担[24] - 给予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修改需董事会提方案、股东会批准[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