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30001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爱尔眼科爱尔眼科(SZ:300015)2025-11-10 20:02

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并取得资格证书[4]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4] 聘任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0] - 原任离职后三月内聘任新秘书[10] - 解聘需充分理由,解聘或辞职及时报告深交所[11] 职责义务 - 负责信息披露等多项职责[7] - 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14] - 任职及离任需履行保密义务[11] 特殊情况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月内完成聘任[12] - 出现特定情形,一月内终止聘任[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