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30001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爱尔眼科爱尔眼科(SZ:300015)2025-11-10 20:02

身份信息申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特定时间内需委托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后两个交易日内[5] 股份变动报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6] 可转让股份计算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前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股份为基数计算可转让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 [11]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 [1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1] -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自申报离任日起六个月内锁定其股份[1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2]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重大事件发生至依法披露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2] - 公司董事和高管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14]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本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4] -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未满六个月,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4] - 本人因涉嫌与公司有关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未满六个月,股份不得转让[14] - 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未足额缴纳罚没款,股份不得转让[14] - 本人因涉及与公司有关违法违规被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股份不得转让[14] - 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在限制转让期限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5] 减持计划管理 - 董事和高管计划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需对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等股份转让规定及时披露并管理[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