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热电(605011)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热电杭州热电(SH:605011)2025-11-10 21:16

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新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7] - 选举董事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7]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董事任职限制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担任董事[5] - 担任破产清算等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相关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董事[5]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非职工董事8名(含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16]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8]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1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19]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相关程序[20]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例会2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下,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22]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需提前10日和2日通知相关人员[23]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2日发出[24]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25]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2名董事的委托[26] 会议表决 - 董事会会议召开需过半数董事亲自或委托代表出席方为有效,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26] - 董事会表决出现赞同票和反对票相等时,可修改提交下次会议或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时,会议应暂缓表决[30] 其他 - 董事会以书面投票方式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30] - 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时,计票人和监票人至少有1名董事[31]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34]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任期至该届董事会任期届满[36]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39] - 计票人和监票人对统计结果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法律责任[32] - 董事会应安排时间供董事提问,列席人员需答复[32] - 董事会需对会议所议事项做成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署[32]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办理,会前相关人员需保密[32] - 董事长怠于或超越职权致公司重大损失应担责[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