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稻田(0967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十月稻田十月稻田(HK:09676)2025-11-10 21:23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至少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且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的成员[4]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1名,由董事长或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 提名委员会下设有负责日常工作的工作组,成员无需是委员会委员[5] 职责与工作 - 每年至少一次评估及检讨董事会规模和构成[7]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1至2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2]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召开前5日通知全体委员[15] - 临时会议召开前2日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通知期[15] - 会议通知应包含会议召开时间等内容[17][18] - 电话通知应包含部分内容并做好书面记录,会前发送会议文件[17] - 会议应由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其他规定 - 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连任[5]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应向董事会提供研究讨论情况等材料[9]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10年[22] - 主席须出席公司年度股东大会,若不能出席须安排另一委员出席[24]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负责制订、修改和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