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亚集团(02425) -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澳亚集团澳亚集团(HK:02425)2025-11-10 22:35

提名委员会设立与职权 - 提名委员会于2022年12月5日由董事会决议设立,职权范围2022年12月30日获采纳,2025年11月10日修订[3] - 成员不少于三名董事,多数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至少一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 成员委任为期最多三年,可由董事会延长,多数成员仍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4] 会议与工作安排 - 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议程及相关文件应在预定日期至少三天前发送给成员[9] - 至少每年一次审视董事会架构、规模和组成,协助编制技能表并提建议[10] 政策与考评 - 拟定并审阅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确保采纳性别多元化目标并披露[10] - 在年度绩效考评时考虑董事会组成平衡,充分考虑继任计划[10][11] 信息披露与评估 - 应在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公布职权范围,解释职责及权力[13] - 应每年评估自身表现、职权范围及成员,向董事会建议必要变动[14] - 应在年报内就活动、委任程序、标准及是否采用外界意见或公开广告声明[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