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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银行(01983) - 关於修订公司章程获监管机构核准及不再设立监事会的公告
泸州银行泸州银行(HK:01983)2025-11-10 22:57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6月30日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撤销监事会决议案[2] - 2025年11月7日修订后公司章程获四川监管局核准生效[3] - 2025年11月10日公司收到四川监管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批复[3] - 公司章程修订后第三十条新增可收购股份情形[7] - 第三十一条规定收购股份后合计持股数及注销转让期限[8] 组织架构变动 - 修订后公司章程生效,监事会依法撤销,相关制度废止[3] - 吴伟等5人不再担任公司监事[3] - 截至2025年11月10日,董事会有2名执行董事、4名非执行董事和5名独立非执行董事[5] - 公司党委由9人组成,纪委由7人组成[1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起诉[13] - 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拒绝或未起诉等情况,股东可自行起诉[13] 股东大会召开 - 多种情形下董事会应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决定并答复[15] - 董事会未按规定召集,股东可4个月内自行召集[16] 董事监事选举与罢免 - 特定持股比例股东可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18] - 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监事)候选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18] - 股东大会可普通决议方式罢免任期未届满董事[21] 董事职责与限制 - 董事不得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损害公司利益等[21][22] - 董事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22] - 董事辞职相关规定及特殊情况限制[23] 董事会职责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等多项职责[26][27] -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财务、风险管理等承担最终责任[27][28]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32] 董监高任职限制 - 多种情形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监高[33][34][35] 公司财务与分立 - 公司公积金用途及弥补亏损顺序[35] - 公司分立财产分割、通知债权人及债务承担规定[36] - 债权人申报债权相关规定[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