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9月15日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500708926271U[5] - 公司注册名称为泸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英文为LUZHOU BANK CO., LTD.[5] - 公司住所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三段18号1号楼,邮编646000,电话0830 - 2362606,传真0830 - 3100625[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717,752,062元[5] 股本结构与股份相关 -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16] - 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总数为627,600,000股[20] - 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717,752,062股,内资股1,964,632,062股,占比72.29%;H股753,120,000股,占比27.71%[20] - 公司设立时向发起人发行100,763,700股普通股,占当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21] 股份转让与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任职期间不得质押[43]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5]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43] - 公司主要股东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权[45] 公司治理与监管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纪委协助抓党风廉洁建设等工作[54][55][63] - 股东及其关联方等拟首次持有或累计增持公司资本或股份总额5%以上,应事先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44]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7]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特殊情况延期需报告监管机构并说明理由[9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4] - 股东会决议作出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9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1]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和罢免,任期三年,期满可连选连任[151][152] - 董事每年至少出席三分之二的董事会现场会议[158]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总数不应少于三名[161] - 独立董事需具有5年以上的法律、经济、金融、财务或其他有利于履行职责的工作经历[1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例行会议,大约每季度一次,会议召开14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日前送达会议文件[183] - 代表股份总数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董事长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183][18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8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履行职务[123] - 审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会议须有过半数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97]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98]
泸州银行(01983)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