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锋股份(00280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华锋股份华锋股份(SZ:002806)2025-11-11 11:4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8] 关联交易决策 - 股东会审议批准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13] - 董事会决策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1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股权交易披露经审计财报,其他资产交易披露评估报告[1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17] - 重大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19] 关联交易协议 - 关联交易协议有效期内因生产经营或不可抗力变化需终止或修改,补充、修订协议报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