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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锋股份(0028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华锋股份华锋股份(SZ:002806)2025-11-11 11:42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 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 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 一名会计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