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锋股份(00280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 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的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选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