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锋股份(00280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指定的媒体,以 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对外信 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八条 在公司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 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九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时,应当将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证 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 公司发布的公告文稿应当使用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