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603633) - 徕木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徕木股份徕木股份(SH:603633)2025-11-11 16:15

组织架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废止[2]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新增法定代表人、党组织设立等条款[4] - 原“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改为“高级管理人员”,含总经理[4] - 公司或子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规定修改[4] - 公司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董事会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份管理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转让有时间和比例限制[5]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6] - 特定股东在情形下有权请求诉讼或直接诉讼[7]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及关联交易等事项[9] - 公司对外担保多项情形需股东会审议[10] 会议相关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相关程序规定[11] - 股东提案权及临时提案相关规定[12] 董事相关 - 董事任职资格限制及任期规定[17][18] - 董事会组成及董事长选举方式[20] -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提名、履职及津贴规定[22][23][26] 利润分配 - 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分红相关规定[28][29]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调整规定[29][31]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规定[3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相关程序及要求[32] - 公司发行新股股东优先认购权情况[33]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需经股东会表决[33] - 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及债权申报规定[34] - 股东会召开时间及通知方式规定[35][36] - 股东会投票时间及中小投资者表决规定[37][38] - 公司单一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与累积投票制[39] - 董事会资产抵押和融资借款权限[44] - 董事长交易事项决策权规定[47][48] - 拟修订多项内部管理制度并提交审议[5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