徕木股份(603633) - 徕木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代码:603633 公司简称:徕木股份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 | 上海徕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五条 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