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徕木股份(603633) - 徕木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徕木股份徕木股份(SH:603633)2025-11-11 16: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有9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9] - 董事会设秘书1人、证券事务代表1人[10] - 董事会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10] 董事任期与任职资格 - 董事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9] - 特定犯罪、破产清算、违法吊销执照等情况相关人员不得担任董事[18][19] 董事选举与罢免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24] - 连续90天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9] - 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28] 决策权限 - 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担保由股东会审议[1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事项由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关联交易由股东会审议[15] - 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对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交易事项有决策权[24] 会议相关 - 董事会会议分定期和临时,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通知[35]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5]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进行[38] - 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用传真或邮件决议[43]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5] 其他规定 - 董事辞职公司收到书面报告之日生效,董事会2日内披露[18]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义务在特定期间内有效[22]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无正当理由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26] - 专门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30]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1]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议案[46] - 董事会会议记录需出席人员签名,保存十年以上[49][52]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53] - 议事规则与法规抵触应及时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