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002379) - 宏创控股: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1月)
宏创控股宏创控股(SZ:002379)2025-11-11 16:16

关联人界定 - 公司关联人包括持股5%以上的股东等[6][7] - 具有特定情形的法人等视同为公司关联人[8]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18种事项[6]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11] - 关联交易定价参照政府定价等原则执行[14] 风险防范 - 应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导致的风险[13] 资金与费用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公司不得为其垫支费用[13] 交易协议 - 公司与关联人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14] 定价方法 - 公司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可采用成本加成法等[15] 人员义务 - 公司董事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7] 表决规定 - 关联交易议案须非关联股东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0] - 董事会由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出席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4] -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1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23] 审议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应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应披露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应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9]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30]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30] - 为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参照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应回避表决[30] 增资减资计算 - 关联人向公司控制企业增资或减资以发生额为计算标准[31] 委托理财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32] 财务资助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32]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33][34] 豁免与免除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4] - 部分交易可免于履行相关义务[35]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按情况根据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37] 或有对价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3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40] 规则说明 - 《股票上市规则》中“以上”含本数,其他不含本数[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