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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SH:601216)2025-11-11 16:46

信息申报 - 董事、高管任职等情况发生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相关人员身份信息[6] 股票交易 - 买卖本公司股票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收到确认通知前不得擅自交易[8] - 股份变动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公告[8]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等多种情形下股份不得转让[11] - 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或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2] - 不得进行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等交易[13] 减持规定 - 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3] - 减持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2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报告并公告[14] 其他股份情况披露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4] 任期内股份转让比例 - 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6] - 离婚分割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各方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25%[17] 违规处理 - 买卖本公司股票违规,证券监管部门依法处罚处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9] - 公司可根据内部制度对违规董事、高管处罚处分,责任人造成损失应赔偿[20] 办法执行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与国家后续法律、法规或修订后《公司章程》抵触时,按其执行并及时修订办法[22] 办法制定与生效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23]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