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等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下属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以公司或者下属单位名义在帮助 社会抵抗自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 社会活动中捐赠公司财产用于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 第二章 对外捐赠原则 第五条 对外捐赠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公司对外捐赠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 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第七条 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