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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SH:601216)2025-11-11 16:46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 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任期届满, 除非经股东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连任,其职务自任期届满之日起自然终止。 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聘任,在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就任前,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第四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