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应当对公司发展目标和战略规划进行可行性研究和科 学论证,形成发展战略规划建议方案。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战略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 审议。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