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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正集团(601216) - 君正集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修订)
君正集团君正集团(SH:601216)2025-11-11 16:46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 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构成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由 3 名以上董事构成; (二)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三)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四)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