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0009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众泰汽车众泰汽车(SZ:000980)2025-11-11 16: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提案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0] 通知公告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1] 时间间隔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延期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出现该情形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表决通过 - 发行类别股公司特定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1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17] 累积投票制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18] 优先股审议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审议应就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18]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19] 表决结果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0]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内容[21] 特别提示 - 提案未获通过或本次股东会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2] 回购决议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3] 规则说明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6] - 本规则若与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不符,按有关规定执行[26] - 因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修订使本规则抵触时,公司应及时修订并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26] - 本规则作为公司章程附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执行,修改时亦同[26] - 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