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002507) - 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2025年11月)
涪陵榨菜涪陵榨菜(SZ:002507)2025-11-11 17:00

股份相关 - 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5] - 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1500万股[6] - 已发行股份数为115391.902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6]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8]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8]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8] - 控股股东、实控人公开发行股份前已持股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等[8] 股份收购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8]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按不同情形规定注销或转让时间[7] 股东权利义务 - 股东有权获股利分配、参加表决等,承担守法、缴款等义务[10][12] - 特定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公司拒绝应书面答复,股东可起诉[10][1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有选举董事、审议财务等职权[14][15] - 年度股东会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7] - 特定情形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制定投资计划等[34] - 年度定期会议次数由至少4次修订为至少2次[35] - 临时会议通知时限由5日前修订为3日前[36]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3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40] 人员任职规定 - 多种情形人员不能担任董事[30] - 自受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3年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43] 财务与分配 - 分配税后利润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45] - 股利(或股份)派发须在方案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46] 信息披露与报告 - 会计年度结束起4个月内向相关机构提交报告[44] - 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起2个月内,季度报告在相应时间内[45]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47][4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15日内成立清算组[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