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002507)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1月)
涪陵榨菜涪陵榨菜(SZ:002507)2025-11-11 17:01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 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2] 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置 - 配置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4]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7] - 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委员会至少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问题[12] - 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内部审计计划与报告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报[7] 内部审计检查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及大额资金往来检查并提交报告[12] 内部控制评价 - 由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16] 内部控制报告审议 - 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董事会决议 - 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16] 会计师事务所鉴证 - 至少每两年要求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出具一次鉴证报告[16] 报告披露 - 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等[17] 内部审计考核 -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工作绩效[19] 责任追究 - 发现重大问题按规定追究责任并向深交所报告[19]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1]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