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榨菜(002507)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3] - 关联自然人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3]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股东会决策30万以上与关联自然人、500万以上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部分除外)[10] - 董事会决策30万以内与关联自然人、300 - 500万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10] - 董事长决策低于300万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10] 关联交易披露 - 30万以上与关联自然人、300万以上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与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应披露[11] - 超3000万且占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超5%的交易需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关联人担保 - 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2] 其他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交易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金额不超额度[12] - 连续十二个月与关联人交易按累计计算[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4] - 达到披露标准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5] - 累计计算达标准可仅披露本次并说明前期情况[17] - 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关联人向企业增资按情形适用规定并披露[19]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比照[21]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保存不少于十五年[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