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望电气(603063)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 |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 | | 第三章 董事的权利义务 | | 第四章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议案 | | 第五章 董事会会议的出席和表决 - 12 - | | 第六章 董事会决议的公告和执行 | | 第七章 附则 - 1 / -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非独立董事,两名独立 董事。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应符 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 1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