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科技(600751) - 海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海航科技海航科技(SH:600751)2025-11-11 18:1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自辞职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财务披露流程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内部审计报告 - 内部审计工作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13] - 每一年度结束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3] 重大事件检查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督导内部审计工作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一次检查[15] 内控评价报告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组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公司应在披露年报时披露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和内控审计报告[18] 募集资金检查 - 内部审计工作组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2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5] 会议记录保存 -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业务部保存,保存期至少十年[27] 信息披露 - 公司须披露审计委员会人员构成、专业背景、5年内从业经历及人员变动情况[29] - 须在披露年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29] 实施细则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2] -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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