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望电气(603063) -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董事会秘书聘任 - 拟聘任需在会议召开5个交易日前报送材料,上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聘任[4]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 - 聘任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5] 董事会秘书解聘 - 出现特定情形,董事会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解聘[9]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解聘[9]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9] 任职资格 - 最近3年曾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士不得担任[12] - 最近3年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12] 培训要求 - 候选人培训时间不少于36个课时并取得合格证书[20] - 原则上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后续培训[27] - 被通报批评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应参加最近一期后续培训[27] 其他 - 应将信息披露制度内容通报给持股5%以上的股东[15] - 解聘应具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7]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