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30128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外发布信息行为规范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规范 - 规范控股股东等对外发布信息行为,由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信息披露[2][3] - 控股股东等不能保证信息真实应声明理由,承诺需披露履行[3] - 控股股东等做好未公开信息保密,股份质押等情况应告知配合披露[3][6] 人员职责与流程 - 董事等对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9] - 董事等宣传文件经董秘审核、董事长审定后发布[9] - 董秘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未经同意他人避免发言[9]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2025年11月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