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30128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鸿日达鸿日达(SZ:301285)2025-11-11 18:3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司法刑事处罚等情况不得担任[6] - 董事会、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补选要求 - 不符合规定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1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独立董事会议规定 - 证券部提前2日送达专门会议文件,全体同意可豁免[20] - 专门会议需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20] - 专门会议记录保存10年[22]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4]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4] -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提供资料并保存至少10年[24] - 专门委员会会议前一日提供相关资料[24] 独立董事履职权利 - 关注重大事项可提请专门委员会讨论[19]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其他规定 - 履职涉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可自行申请[26]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6] - 给予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董事会方案、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6] - 除津贴外不得获其他利益[26] - 条件允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6]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