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召开临时股东会事宜[6][7]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出召开临时股东会通知[6][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在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0] 股东会相关时间限制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2]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1]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特定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1]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有额外表决要求[22] 股东会其他规定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2]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公司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3]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23] 股东会会议安排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述职[17]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17]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董事提名与表决 - 董事会等可提名董事候选人[25] - 董事会等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5]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26]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26]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提案[26]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26]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27] 股东会决议实施与撤销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8]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28] 会议资料保管 - 会议相关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0]
鸿日达(3012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