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日达(30128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鸿日达鸿日达(SZ:301285)2025-11-11 18:32

离职制度 - 制度适用于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情形[2] -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收到报告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自动离职[4] 离职要求 - 离职后需进行工作交接[8] - 涉及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9] - 未履行承诺公司有权要求制定方案及赔偿损失[8] 股份限制 - 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每年减持不超所持股份25%[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0]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