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高速(600269) - 赣粤高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赣粤高速赣粤高速(SH:600269)2025-11-11 19: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经董事会表决1/2以上同意当选[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任期与披露 - 成员每届任期不超3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6年[5]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7] 工作流程 - 审核财务信息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0] - 内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1]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半年检查特定事项一次[11] 特殊情况处理 - 可要求公司自查等,必要时聘第三方协助[11] - 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书面反馈临时股东会事宜[14] - 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会议2个月内召开[14] - 接受股东请求可提起诉讼[16] 会议相关 - 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20] - 会前三天通知成员并提供资料[20]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过半数通过[21]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1] 实施细则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3] - 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