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粤高速(600269) - 赣粤高速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修订)
赣粤高速赣粤高速(SH:600269)2025-11-11 19:02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金额、关联交易金额、日常交易合同金额等达标准需报告[5][7][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属重大风险事项[8] - 除董事长、总经理外其他董高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0]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或累计达10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0] - 公司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20%属重大事项[11] - 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属重大事项[11] 信息报告与披露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方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并提供资料[12] - 涉及信息披露事务的需在当天书面报送详细材料[13]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后将需披露信息报董事长审批后对外披露[13] 信息材料与审核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原因、协议、批文等[15] - 宣传稿件涉及重大信息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批准[14] 信息保密与责任 - 重大信息知情人在信息未公布前负有保密义务[16] - 未及时报告或报告不实造成损失对责任人给予内部处分[16] - 违反制度导致信息披露违规对责任人给予处分并可要求经济赔偿[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