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300388) - 公司制度修订对照汇总表
节能国祯节能国祯(SZ:300388)2025-11-11 19:16

股东会相关 - 公司应在每年12月底前报送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计划[6] - 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年度会议[8]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7]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7] 股东会召集与提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或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15个工作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3]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19]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0] - 特定提案需经特定条件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33] -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3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39]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不同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36][37] - 关联交易金额不同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49][50][51] 担保相关 - 董事会决定对外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总资产30%后需股东会审批[43] 独立董事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1]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64] 募集资金 - 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用于主营业务[67] - 变更用途等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70][71]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有期限限制[7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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