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 拟取消监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其职权,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5] - 拟增加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2] - 拟全面修订《公司章程》,涉及多项内容调整[4] - 拟制定、修订25项管理制度,6项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制度已通过董事会审议[6] 股份与股东 -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8104.2231万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1]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查复制材料需遵守规定[1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16]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1]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4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个工作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7]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59] - 每次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59] 财务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57] 公司变更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65] - 公司分立、减少注册资本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65]
节能国祯(300388) -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