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太阳(00052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1月11日修订)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董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8]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半年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8] - 按要求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履职,做好与事务所沟通[16] 审计相关流程 - 公司与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经委员会认可后实施[19] - 督促事务所按时提交报告并记录情况[16] 其他规定 - 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