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000753)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3]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提名与连任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8] 履职与解除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应提议解除职务[8] - 履职不符合要求应60日内补选[10] 会议与工作要求 - 专门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且过半数通过[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资料保存与报告披露 - 工作记录等保存至少10年[19] - 年度述职报告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