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人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8]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3] - 若股东对自身关联关系异议获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可参加表决[13] -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表决,关联董事无表决权且回避,须非关联董事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由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8] 关联交易披露与审议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应及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16] - 若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总金额,公司需重新提交审议并披露[18]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8] 关联担保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关联人应提供反担保[21] 关联交易计算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19] - 已履行相关义务的关联交易,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21]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情况,以相应发生额为计算标准适用规定[21]
漳州发展(000753) - 关联交易决策规则(2025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