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本与发行 - 2015年2月27日核准首次发行1500万股,3月20日在深交所上市[4] - 注册资本为466,358,550元[5] - 面额股每股面值1元[10] - 发起人颜昌绪认购2040.00万股,比例51.00% [11] - 发起人颜亚奇认购472.00万股,比例11.80% [11] - 2011年4月转增后股份总数增至6000万股[12] - 2015年3月发行后股份总数增至7500万股[13] - 已发行股份数为466,358,550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3] - 董事会就提供财务资助作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按不同情形规定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等转让股份有比例和时间限制[20]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请求法院撤销[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维权[25][26]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交易、担保等事项有金额和比例要求[33][35]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6] 董事会与董事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2] - 董事会决定公司一定范围内重大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事项[75]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5] - 董事辞任等有相关义务和责任规定[68] 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及审议部分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8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89] 公司高管与报告披露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94] - 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并披露年度和中期报告[99]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9] -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盈利且无未弥补亏损时应现金分红[10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30%[102] 公司合并、减资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7] - 公司自作出合并、减资决议后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17][118] - 出现解散事由相关程序和要求[124]
国光股份(002749)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