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高管特定时点或期间内2个交易日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以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8]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9] - 公司上市满一年,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0] - 董事、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10] - 董事、高管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10] -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事、高管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3] 交易敏感期 - 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为敏感期[15] 减持规定 -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的,应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深交所报告减持计划并披露,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17] - 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完成公告[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离婚分配股份后进行减持的,在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各自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18] 增持规定 - 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增持情况且拟继续增持的,应披露后续增持计划[19] - 相关增持主体披露股份增持计划后,在拟定的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委托公司在次一交易日前披露增持股份进展公告[19] 信息披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之日起的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通过公司在深交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19]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违反本制度买卖公司股份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情节严重的,公司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分或交由相关部门处罚[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24] - 本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25]
科华数据(0023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