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微(30005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3]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特殊情况全体委员同意可免除[13]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开会[15] 职权与下设机构 - 行使《公司法》规定监事会职权,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工作[8] - 下设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内部审计部,审计部负责人任主任[6] 委员任期与增补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相同[6] - 人数低于法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6] 事项审议与决议 - 多项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6] 表决与记录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17] - 成员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有异议应投反对或弃权票[17] - 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7] - 决议制作会议记录并妥善保存,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8] 规则相关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20] -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0]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0] 文档信息 - 文档为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1月相关材料[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