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微(30005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珠海航宇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下称"《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公司、分公司、重要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 间接控股 50%以上的子公司和其他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子公司、公司能够 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 密工作负责人。证券投资部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 ...